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2018年度部分在用医用耗材重新降价议价公告
为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控制医疗有关费用的政策,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对在用医用耗材启动重新议价采购工作,邀请与我院建立了配送合同关系的医用耗材经销企业或配送企业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目 |
采购方式 |
时间 |
1 |
血管介入类医用高值耗材 |
见附件 |
议价 |
3月5日 |
2 |
骨科医用高值耗材 |
见附件 |
议价 |
3月6日 |
3 |
普通低值医用耗材 |
见附件 |
议价 |
3月7日 |
4 |
部分检验试剂 |
见附件 |
议价 |
3月8日 |
二、经销企业资格要求及议价须知: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已经在我院按合同履行有关耗材配送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须承诺所投产品价格为怀化市辖区内最低价,并实行价格联动机制(高值耗材实行湖南省价格联动);6、须承诺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公司,否则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议价;7、因国家及医院政策调整等因素,医院可在合同期内任何时间以书面函形式通知已建立合同关系的经销企业,就合同产品价格进行重新议价。
三、时间安排:
1、递交降价议价文件截止时间:项目谈判开始前1小时。
2、议价时间:
项目1血管介入类医用高值耗材: 2018年3月5日9:00
项目2骨科医用高值耗材:2018年3月6日9:00
项目3普通低值医用耗材:2018年3月7日9:00
项目4检验试剂:2018年3月8日9:00
四、议价谈判尚需提供以下资料(有变更情况的):
1、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谈判代表须提交经销企业法人授权书及个人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开标时现场查验谈判代表身份证;3、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4、产品制造商(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证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彩页及说明书;
5、产品报价资料;
6、项目1、2须提供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核验结果(复印件)
7、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需提供2015年怀化市政府低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月向供应商结算支付,供应商与采购人每月月底统计各耗材的入库量,次月5号前向采购人出具全额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6个月内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义务,有相关政策规定的另行付款。
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复印件;
2、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各耗材月入库量量(需提供总量和明细);
3、含税的全额发票;
4、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745-2385715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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